当涉及到专利侵权诉讼时,被诉侵权者最具性价比的操作就是向专利权发起无效宣告请求,一旦成功,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宣告对方专利权全部无效,侵权诉讼的根基“专利权”没了,诉讼也就直接撤案了。
专利无效宣告是一场关乎技术、法律与智慧的博弈,比拼的不仅仅是对技术、法律的认知,同时非常关键的是核心证据的收集,单凭巧舌如簧是不可能打赢专利无效的战争的。
前几日,我们接到国知局发来的“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决定书”,宣告目标专利全部专利权无效。这意味着我们向这个专利发起的攻击大获全胜,客户对此非常满意。


而这并非一次单纯的无效宣告请求,此案在我们出击之前,已有一家机构向此专利发起过无效宣告请求,但是没有成功,在我们出击的同时,也有另外一机构也向此专利发起了无效宣告请求,然而最终的审查决定书,全部采信了我们论证内容及请求意见,显然我们的论证对本案的结果起到了关键的作用。
为什么三家机构分别发起攻击,我们的攻击最有力呢?现将此案来龙去脉介绍如下:
做电商的都清楚做一个有自然流量的产品连接有多困难,所以,客户非常不想下架产品,那就只有两条路可走了:
1)与专利权人谈合作,取得对方的授权许可;
2)向对方的专利发起无效宣告请求,釜底抽薪,彻底消除侵权隐患。
最终客户选择了第2个措施,首先向电商平台支付了保证金以确保产品链接不被下架,随后委托我们对其专利发起无效宣告请求。
经检索,该专利此前已经经历过一次无效宣告的攻击,却屹立不倒,说明对方的专利权相对是比较稳定,也意味着我们需要在前人未竟的道路上,寻找新的突破口。
我们深知,在这个一个人穷其一生都无法阅尽24小时内新增的出版物的年代,尤其是已有前人翻阅过一遍的情况下,我们必须付出数倍于前人的努力,且不能胡乱的碰运气式的在海量资料里翻找,而必须要有技巧的去寻找证据。于是,我们整个团队在持续寻找数天后就会停下来进行研讨、反思,调整检索方向,然后再找,再调整,再找……反反复复,我们知道没有称心如意的证据,草率的提交一份请求书的话,成功率极低,对客户而言是不负责任的,所以即便在此过程中客户催促了我们很多次,我们也没有急于递交材料,而是进一步加班加点的继续搜寻那份可能存在的证据……在持续检索了整整一个月之后,我们终于从海量的文献中锁定了一篇申请于1953年的美国专利,经过与目标专利仔细对比、严谨论证,最终这篇专利成为了我们本次无效宣告的关键证据。
剩下的工作就是组织论证材料了,有了关键证据,剩下的事情就变得相对简单。
口审现场,首先是另一家机构开始与权利人面对面的论证,论证过程很激烈,持续了接近两个小时,随后换我们上,或许是因为我们书面的论证很充分很清晰了,所以合议组(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口头审理的资深审查员,类似法庭上的法官)口审过程相对简单,能感受到专利权人一方面对我们提供的证据材料,其实内心已经无话可说了,只是因为自己坐在那个位置上,也不得不无理争三分,作为代理师,还是很钦佩对方的。
口审结束后大概不到一个月(这在无效宣告程序中已经非常快了)就收到了开篇提到的《专利无效请求审查决定书》,目标专利被宣告全部无效,本案大获全胜,决定书中对无效宣告的论证理由,几乎完全采用了我们的论证内容,这不仅是对我们专业能力的肯定,更是对我们严谨态度的回报。
所有参与此案的代理师都发自内心的生发出一种荣誉感,因为我们用自己的专业和智慧为客户的权益筑牢了防线,凭借我们专业的团队和严谨的态度,成功地为客户赢得了这场关键的战役。
我们坚信,价格与价值是相匹配的。我们的收费,背后是对专业能力的自信,是对客户权益的负责。我们用一个月的时间,为客户寻找最有力的证据;我们用严谨的论证,为客户筑牢胜利的防线。我们用专业和责任,守护每一位客户的信任。
备注:
委托人在委案之时总是希望我们能够给出个成功概率,这实在是难以回答。专利无效宣告的成败,非常核心的一点是能否找到有力的证据,这个证据是否客观存在着?我们能不能找到它?在找之前,一切都是未知数,就如同面前有一箩筐的黄豆,我们手上有一颗特殊的黄豆,它上面有一颗芝麻大的黑点,这堆黄豆中有没有另外一颗类似的黄豆?我们能不能找到那颗也有黑点的黄豆?在找之前,这个答案是未知的,而查找对比的过程是最最耗时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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