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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名称
国家重点研发计划
政策依据
关于印发《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》的通知(财科教(2016)113号)、
关于印发《国家重点科研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》和《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奖励资金管理实施细则》的通知
实施期限
政策适用时限
政策内容(摘要)
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实行多元化投入方式,资金来源包括中央财政资金、地方财政资金、单位自筹资金和从其他渠道获得的资金。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包括前补助和后补助,
自2019年4月30日至2021年4月30日,山东省级财政对2018年及以后年度获得立项批复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(课题),按照项目(课剧)上年国拨经费实际到账额的15%对承担单位给予配套经费资助,单个项目(课题)资助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。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分别核算、分别资助,对牵头单位的核算中不包括牵头单位转拨参与单位部分。
自2019年4月30日至2021年4月30日,山东省级财政对2018年及以后年度获得立项批复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(课题)给予经费奖励,按照项目(课题)上年国拨经费实际到账额核算承担单位奖励金额,牵头单位按5%,参与单位按3%的比例分别核算,分别奖励,单个国家重点科研项目最高奖励60万元,同一承担单位合计奖励金额不超过400万元。对牵头单位核算金额中不包括奉头单位转拨参与单位部分。
服务保障
服务团队:通力协作,三重把关(顾问式销售管家+项目经理、财税经理+公司高管参与服务质量全面跟进)
服务管理系统支撑
合同管理系统:订单管理(合同审核、签订、修改、撤销)、账款管理(收付款、账单、官费缴纳、发票、收据)、客户信息管理(委托书、项目相关文件)
基础管理系统:文档管理(基本信息、过程文件、修改记录、定稿及官文存档)、权限管理(功能权限、数据权限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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